大家好!我是一个小台灯,身着一身深蓝的晚礼服。我的身旁还有一个好兄弟――小闹钟呢!它和我天天都形影不离,几乎连为一体。对了,我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鹿晗,小名李晨。
一年前,我在一个美丽的商店里摆放着。后来,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把我带回了他温暖的家,那小男孩就成为了我的小主人。晚上,小主人放学回家,我就开始工作了。小主人拉一下我的小尾巴,我便会发出太阳一般的光芒,为小主人照明。小主人可喜欢我了。睡觉前,小主人会给我“洗澡”,给我擦灰尘,每天把我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并用一条天蓝色的丝带做成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为我系上。当然,小主人也有健忘的时候。有一次,小主人睡觉前看了一会儿书,可能是看的时间太长了,太困就睡了,结果忘记把我关上。
于是,我被迫工作了一整夜,害得我的身体像火炉一样热,灯管差一点要爆炸了呢!早上,小主人见我工作一整夜,吓坏了,忙把我左看看,右瞧瞧,自言自语道:“糟糕!糟糕!我怎么那么糊涂呀!”从此他就更爱惜我了,更小心了,不像上次那样忘记把我关掉了,还给我做了一个保护罩呢!
呵呵,小主人,我真喜欢你啊!我一定会好好为你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