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是正直善良的人怀着道德义务感,主动去给他人以无私的帮助,并从中感到幸福愉快的一种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我国古代先贤们有许多关于助人为乐、成人之美的处世格言,如“忽已之慢,成人之美”,“贵人而贱已,先人而后已”,“趋人之急,甚于已私”,“悯济人穷,虽分文升合亦是福田;乐与人善,即只字片言皆为良药”。两千年前墨子就倡导:“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其意思是说,对别人有利的事,即使从头顶到脚跟都受到损伤,也要干。这种精神发扬到现在,就是我们所提倡的“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
助人为乐要有一种忘我的奉献精神,并要把它贯穿在自己的生活中,作为为人处世的一种准则。当看见人遇风险时,要先人后已。《三国志?蜀书》中有句名言:“每有患急,先人后已。”它要求人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这便是助人为乐最高思想境界的体现。《世说新语》上记载着这样一则故事:华歆、王朗二人一起乘船避难。半途遇有一人想要搭乘便船,华歆感到很为难。王朗说:“幸而船上还有空余,为什么不许可呢?我们要多做帮助人的好事才对。”这个人上船后不久,就听到后面杀气四起,原来是盗贼追来了。只见盗贼离船越来越近,在这事态险恶之时,王朗想抛弃后来的这个人,可是华歆说:“我原先之所以犹豫,正是因为考虑到这种情况,既然已经接受他的请托,怎么可以因为形势危急而见死不救呢!”最后,他们终于让那被盗贼追赶的人获救了。
我学会了助人为乐!助人为乐就像七色的玻璃折射出七彩的阳光;美丽的花朵散发出淡淡的香味。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一个人先进总是单枪匹马,众人先进才能移山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