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动物都有一种本领,那就是――只要它们在某一个地方呆了三天以上,无论它们走多远,都能回到自己的家。红蚂蚁就是这样的动物。
红蚂蚁的身子非常红,它们聚在一起时,就像一块血一样红。眼睛小小的,几乎看不见。它有六条腿,和头发差不多细。别看那么细,撑它那纤弱的身躯已经足够了。说到身子,红蚂蚁的甚至是两头圆,中间纤细,比广州的“小蛮腰”还要销魂。还有它的'嘴巴在小昆虫里面算是很大的了,张开的时候像个“钳子”,它们就是靠这张“利嘴”在获取食物和“抢劫”的。
“抢劫”是红蚂蚁的一大特点。它们不但抢别类蚂蚁的食物,还抢它们的蚁蛹。抢来的蚁蛹,红蚂蚁不会把它们吃掉,而是把它养大,做自己的奴隶,帮忙照看儿女,打扫家务,干重活。这让我想起了一位老师讲的一段历史。15至17世纪,大量黑人被白人从非洲贩运到北美洲当奴隶,开发北美洲。
红蚂蚁还会咬人,这让我和红蚂蚁总是保持一段距离,不敢太靠近。
如此有趣而又霸道的红蚂蚁,让我又喜欢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