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小而言之,从小时候起,就领受了父母的养育之恩,等到上学,有老师的教育之恩,工作以后,又有领导、同事的关怀、帮助之恩,年纪大了之后,又免不了要接受晚辈的赡养、照顾之恩;大而言之,作为单个的社会成员,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多层次的社会大环境之中,都首先从这个大环境里获得了一定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机会,也就是说,社会这个大环境是有恩于我们每个人的。
有了这种知恩意识,人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报恩意识――用自己的勤奋工作和无私奉献,来回报所有人的恩惠,回报这个社会的'恩惠,就能有自觉地、无条件地为他人和社会付出的责任感,而不大在乎自己是否吃亏,是否得不偿失。
说到报恩,我们自然要想到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中国古人讲求孝道,原本称得上一种传统美德,但古人往往把它绝对化、极端化,甚至传说有的晚辈做出了“哭竹”(三国时吴国孟宗的后母喜欢吃竹笋,大冬天让孟宗外出采集,孟宗到竹林后,失声恸哭,一大片竹笋便奇迹般地长出来了)、“卧冰”(晋代王祥的后母喜欢吃鱼,王祥在冬天中脱掉衣服,准备剖冰捕鱼,突然冰自动解开,两条鲤鱼跳了出来)、“尝秽”(南朝庾黔的父亲庾易生病,庾黔为了探知病情,取来父亲的粪便品尝)、“割股”(相传有古人割取自己的大腿肉煎药,以医治父母的重病)之类的“愚孝”,理所当然要遭到后人的反感和唾弃。
但是,如果我们今天反过来,完全不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不过问父母的生活,不关心他们的健康,则又矫枉过正,走向另一个极端化和绝对化。浙江湖州市南浔镇有一位母亲,生了一对有出息的双胞胎儿子,小儿子即将出国,大儿子也在国内一所大学戴上了博士帽。可就是这个大儿子,在22岁大学毕业时,仅仅因为母亲提醒他泡了三天的衣服如果再不洗就要发臭了这样一件生活小事,便从此不再对母亲开口叫一声“妈”;当母亲不大同意他与其身患乙肝的对象结婚时,他固执己见结了婚不说,更从此不认亲娘了;母亲给他写的信,他全都原封不动地退回;为了避开母亲的“纠缠”,他连住址都不告诉老师和同学;好心的老师把他的传呼机号码告诉了他母亲,但母亲打通电话后,他一听是她的声音,就“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